本會因執委鄧君怡女士的兒女已畢業,根據會章3.2.5.7若家長委員為六年級學生的家長,翌年當其子女畢業後,其空缺以候補家長委員替補(直至該執委會任期屆滿為止)。
而3.2.5.9列明:因家長委員出現空缺,執委會須安排得票最多的候補家長委員依次補上。
故鄧君怡女士的席位由得票最多的候補委員陳雨媚女士(3C 魏駿安家長) 補上。